【百年风华·党史回眸】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步伐的加快

作者:    时间:2021-07-13    阅读量:

1955年,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和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持续进行,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有系统的社会主义改造,也在大力向前推进。

1953年,党先后作出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和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两个决议要求按照积极发展、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互利的原则,采取典型示范和逐步推广的方法,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在这两个决议的指导下,全国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合作社都增产增收,并且一般都是互助组优于单干,合作社又优于互助组。因此互助合作运动得到广大贫苦农民的欢迎,参加合作社已开始成为一种群众性的行动。

在中国实行工业化,必须依靠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支持。1953年10月,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简称统购统销)的决议。粮食统购统销的实行,初步缓解粮食供应的紧张,保持了市场物价的稳定,在不高的水准上满足了工业化对粮食的需要。互助合作、粮食征购,成为对小农经济进行改造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两大战略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却不能根本改变农业生产落后于工业发展的状况。中央认为,现实的办法主要是合作化并在此基础上适当进行技术改革。

1954年初,在开展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农村很快掀起大办农业社的热潮,1955年春达到67万个。农业社大发展中一些地方出现的工作粗糙,引起农民的不满。中央决定对农业生产合作社进行一次整顿,当年夏收,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农业社增产,说明这一年半时间农业社的发展和随后的整顿工作,基本上是健康的,初步奠定了农业合作化的基础。农业互助合作运动的发展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直接推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1955年夏季起到1956年底,我国加快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步伐,在较短的时间里,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深刻变革,社会主义改造取得决定性的胜利。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社会主义公有制形式,已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占居绝对优势地位。

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党创造了一系列适合中国特点的过渡形式。在农业方面,创造了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为主要形式的多种互助合作形式,使农民的个体私有制逐步转变为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对个体手工业,也采取类似的办法。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创造了加工定货、经销代销、公私合营等一系列国家资本主义形式,使资本家私有制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这些经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在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适时进行政策调整,注意对生产和流通的许多环节统筹安排,纠正了改造高潮之中出现的紊乱现象,从而避免了通常情况下生产关系急剧变革往往引起的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而且总体上保证了工农业生产的增长,促进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在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领导下,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伟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并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是中国社会在二十世纪实现的第二次历史性的巨大变化。

1955年全国工业总产值534亿元,超额1%完成了修改后的计划,比上年增长5.6%。农业生产获得丰收,农业总产值为575亿元,完成计划的102.1%,比1954年增长7.6%。粮食总产量为18394万吨,完成计划102%,比1954年增长8.9%;棉花总产量为151.8万吨,比1954年增长42.6%。全国职工(不包括私营企业)的平均工资较1954年增加3.9%。全国居民消费水平人均94元,比上年增长6.4%。由于农业丰收,农民消费水平比上年提高了8.6%。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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