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级新生:
请携带本人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于以下时间段到研招办办理验证工作。
未经验证或验证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取消入学资格。
时间要求:9月12日至22日,工作日下午2:00——4:00.(9月15、16、17日除外)。
地点:北区行政楼405.
研招办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