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政治合格,品德高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诚实守信,勇于创新,爱岗敬业。
2.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仪表端庄,身体健康。
二、岗位设置
学校教师主要分为教研系列、教学系列、研究系列三种类型,采用常规聘用、预-长聘、直聘等多种聘用方式。
1.常规聘用岗位:一般须具有博士学位,有发展潜力,取得一定教学科研成果。教授45周岁及以下,副教授40周岁及以下,博士(后)35周岁及以下。
2.预-长聘岗位:预聘岗位实行聘期目标考核制,包括预聘助理教授、预聘副教授、预聘教授。具有博士学位,有较好的学术背景及发展潜力,取得一定学术成绩的优秀青年人才。原则上,预聘助理教授岗位一般不超过32周岁,预聘副教授岗位一般不超过35周岁,预聘教授岗位一般不超过38周岁。通过预聘考核、业绩突出的转为长聘岗位。
3.直聘岗位:学术造诣高深,在领域内取得卓越成就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