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异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的通知

时间:2021-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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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员工:

随着我校养老保险并轨工作的推进,在外省市有参保经历的教职员工目前可以办理异地转移。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1.在外省市参加过企业养老保险的教职员工。

2.2014年10月以后在外省市参加过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教师员工。

3、在外省市参加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教职员工。

二、养老保险转移渠道

1.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服务”—“个人权益”—“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申请”&“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转入申请”线上申请。

图例:(见附件)

 

2.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凭证交由东丽社保中心柜台办理。

三、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服务进度查询

http://tjsi.hrss.tj.gov.cn/eday/index.html

四、医疗保险转移渠道

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参保人(代办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和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到东丽社保中心柜台办理。

五、其他事宜

1、异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转移在本人退休前办理完毕即可,各位教职员工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安排时间。

2、请拟办理养老保险转移的教职员工先自行与原参保单位确认一下所参保的种类(企业养老保险或者是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以免误申请。

3、职业年金的转移暂时还没有政策,目前还不能做异地转移。

4、东丽社保中心咨询电话:24967594,24967644,24967460。

    校内咨询电话:24092164

 

                                        人事处

                                     2021年11月12日

 

  • 附件【图例.png】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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