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9年度十佳教师、优秀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时间:2019-05-31
文章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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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投身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管理水平,表彰在学校各条战线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个人,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安排,教职工评优工作定于近期开展。按照《taptap下载安装安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校发〔2013〕87号)的文件精神和学校建设发展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优工作是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民航局、天津市、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下开展的。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要将本次评优工作作为促进学校不断改革和发展的动力,作为对在我校各项工作发展中付出艰辛努力的广大教职员工的一次激励。评优工作须坚持标准、宁缺毋滥,评选出我校师生员工公认的十佳教师、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下一步学校的各项工作打下良好基础。此次评选以二级单位、部门为基本组织单位,负责本单位或本部门的候选人推荐工作。

二、参评教职工范围

2018年6月30日前到我校工作并参加岗位聘任考核的在岗工作人员。

三、评选内容及比例

本次评优包括: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十佳教师全校评选不超过10名;优秀教师不超过全校参评教师总数的5%;优秀教育工作者不超过非教师参评人数的3%。

四、候选人推荐

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近一年来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年终考核、聘期考核情况,充分酝酿和广泛征求意见,按条件要求和程序推荐候选人。候选人的评选实行等额控制,由学校根据实际在岗人数统一算出各单位候选人名额。教学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数量在不超过规定名额的基础上,两类人员名额可混合使用,但优秀教育工作者不得超出本类别应评比例数,不足1人的可以补足到1人。“十佳教师”候选人应从各单位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候选人中产生。经过二级教学单位评委会评议、党政联席会确定,对本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排序,“优秀教师”候选人排序一二名(教师人数在60人及以上的单位取排名前2位,教师人数在60人以下的取排名第1位)、且候选人符合“十佳教师”评选条件的,自动成为“十佳教师”候选人。“十佳教师”候选人在学校评委会评选环节落选后,仍作为优秀教师人选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核确认,各单位推荐的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总数应控制在学校计算的优秀名额之内。非教学单位采取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考评单位方式进行推优,由牵头单位负责,候选人从联合考评单位中选出。联合考评单位、牵头单位及各单位候选人名额见附件。

五、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建设职能部门可以对特别优秀的教师进行组织推荐十佳教师候选人,不占应评比例,名额控制在1个。

六、评选的组织和程序,以及候选人的基本条件参见《taptap下载安装安卓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细则》(校发〔2013〕87号)以及《taptap下载安装安卓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校发〔2017〕327号)相关规定。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程序组织评选,评选要公开透明,民主合理,推荐的候选人要符合条件要求、业绩突出,能够得到广大教职工和学生认可。

七、候选人推荐表附后,推荐表要求用A4纸打印,并上报电子版(文件名格式为“单位+类型< 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姓名”)。各单位候选人推荐工作于5月28日(星期二)结束,打印稿及电子版材料请于5月29日前报人事处人事科。

人事处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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