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30
文章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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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及博士: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47号)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年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经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度第一批已获资助的来(留)津博士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拨付第二年资助经费每人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申报情况表》(详见附件2)。

2.博士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截至2019年2月,社保大厅、网上打印都可)。

四、其他

各位博士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单位进行汇总、审核,于3月27日报送人事处人才办。汇总后的电子版申报情况表办公留言给人才办郭军。

附件:1.2018年度第一批已获资助的来(留)津博士名单

2.2018年度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申报情况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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