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博士: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8年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9〕47号)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18年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经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8年度第一批已获资助的来(留)津博士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助标准
一次性拨付第二年资助经费每人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2018年度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申报情况表》(详见附件2)。
2.博士本人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截至2019年2月,社保大厅、网上打印都可)。
四、其他
各位博士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单位进行汇总、审核,于3月27日报送人事处人才办。汇总后的电子版申报情况表办公留言给人才办郭军。
附件:1.2018年度第一批已获资助的来(留)津博士名单
2.2018年度第一批博士来(留)津专项资助第二年资助申报情况表
人事处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