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委人事代理及劳务派遣人员“未刷卡结算”医疗费用报销的通知

时间:2015-12-31
文章来源: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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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中心2015年“未刷卡结算”医疗费用报销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教委人事代理、起跑线公司劳务派遣人员“未刷卡结算”医疗费报销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在天津市教委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天津市起跑线人力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的教职工。

二、报销种类

“未刷卡结算”的门(急)诊、门诊特殊病、急诊留观转住院、住院、生育保险等全额垫付费用。

三、单据缴纳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25日(周五)下午2:30至4:00

地点:行政楼二楼第二会议室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24092162

四、注意事项

1.生育保险报销

(1)截至2015年12月25日前能够休满产假的员工,本次可以申报。

(2)票据要求

A、勿粘贴

B、所有挂号条集中在一起

C、蓝联收据、清单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排列整齐

附:生育医疗费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一、证件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1.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一张纸上)

2.一孩服务证

3.出生证

4.独生子女证

二、医院资料

(医院出具的所有单据上面,必须加盖生育保险章)

1.出院《诊断证明书》(还须加盖“诊断证明章”)

2.出院记录

3.收据、清单

2.门(急)诊、住院等医药费报销

凡在联网医院就医,未进行刷卡结算,符合社保中心规定的全额垫付情形的,进行申报。

附:门(急)诊医药费报销需提供的资料

1.本次费用全额垫付的情况说明

2.就医的医保收据(蓝联)及明细清单

3.相应的处方底联

4.急诊需提交《诊断证明书》(加盖“急诊章”“诊断证明章”“医疗保险专用章”并粘贴在A4纸上

5.身份证、社保卡(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提示:所有票据上面加盖“全额垫付专用章”,并按就医时间书写全额垫付的文字说明。

 

人事处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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