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师岗位资质能力建设,根据《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教师岗位资质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5】22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期教师岗位初级资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为“学校和民航认知”、“教学能力培养”和“教学能力实训”等三个模块。
二、培训单位
学校教师岗位初级资质培训班由人事处、教务处共同举办,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办。
班主任:冯兴杰,副班主任:张旗、余林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旗老师
办公电话:24096900
学校教师岗位资质培训交流QQ群:213584805
三、培训地点
学校学术交流中心第十会议室。
四、培训安排
(一)首次上课时间:2015年12月7日14:00。
(二)学校和民航认知
培训时间:12月7日(周一)—12月31日(周四)。
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
(三)教学能力培养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12日。
(四)教学能力实训
2015年12月-2016年7月。
视助课完成情况,考核分1-2次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见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五、培训报名
(一)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教师(含辅导员),须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由人事处提供名单,详见附件二。
(二)2014年9月1日前入职的准备承担硕士、本科或高职授课任务但尚未取得授课资格(以获取教师号为准)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件三),于12月3日下班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留言,向人事处余林法报名,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
(三)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实验、教辅和管理岗人员,须参加“学校和民航认知”课程模块的培训,由人事处提供名单。
六、培训考核
(一)培训考核办法见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二)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发放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证书。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妥善调整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安排,支持其完成岗位资质课程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附件二: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教师(含辅导员)、实验、教辅和管理岗人员
附件三: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