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一期教师岗位初级资质培训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2-31
文章来源:人事处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学校教师岗位资质能力建设,根据《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教师岗位资质建设实施办法(暂行)》(校发【2015】22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一期教师岗位初级资质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培训课程分为“学校和民航认知”、“教学能力培养”和“教学能力实训”等三个模块。

二、培训单位

学校教师岗位初级资质培训班由人事处、教务处共同举办,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承办。

班主任:冯兴杰,副班主任:张旗、余林法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旗老师

办公电话:24096900

学校教师岗位资质培训交流QQ群:213584805

三、培训地点

学校学术交流中心第十会议室。

四、培训安排

(一)首次上课时间:2015年12月7日14:00。

(二)学校和民航认知

培训时间:12月7日(周一)—12月31日(周四)。

考试时间:2016年1月8日。

(三)教学能力培养

培训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6年1月12日。

(四)教学能力实训

2015年12月-2016年7月。

视助课完成情况,考核分1-2次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时间、地点及课程安排见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五、培训报名

(一)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教师(含辅导员),须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由人事处提供名单,详见附件二。

(二)2014年9月1日前入职的准备承担硕士、本科或高职授课任务但尚未取得授课资格(以获取教师号为准)的教师,填写报名表(附件三),于12月3日下班前通过办公自动化留言,向人事处余林法报名,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

(三)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实验、教辅和管理岗人员,须参加“学校和民航认知”课程模块的培训,由人事处提供名单。

六、培训考核

(一)培训考核办法见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二)参加全部三个课程模块的培训并考核合格者,发放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证书。

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妥善调整参加培训人员的工作安排,支持其完成岗位资质课程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一: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方案(试行)

附件二:2014年9月1日后新入职的教师(含辅导员)、实验、教辅和管理岗人员

附件三:教师岗位初级资质课程培训报名表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5年12月1日

taptap下载安装安卓人事处 版权所有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