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082302)计划招生人数16人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3)计划招生人数30人(含推免生1人)
交通运输工程(086100)计划招生人数21人
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复试安排请查询taptap下载安装安卓研究生招生网站:
//www.txwl-cf.com/yjsb/list_more_15.html
//www.txwl-cf.com/kgxy2019/zsjy/yjszs.htm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2.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天津市的文件规定,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5.坚持客观评价。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统一标准,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6.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
二、复试组织管理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本次研究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安排;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本学院疫情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任务落实等工作。
(二)复试与调剂联系人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18100101832   022-24092907
邮箱:1151607742@qq.com
三、复试基本要求
(一)复试调剂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一区考生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3)调剂考生的初试考试科目须与调剂专业的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不接收研究生初试统考外语科目为非英语类的考生的调剂。
(5)本专业不接受色盲、色弱考生报考。
(二)接收调剂专业范围及优先条件
专业范围:交通类、航空航天类、民航类相关专业(理工类)、数学类、控制类、计算机类
优先条件:相同初试成绩条件下,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者优先考虑。
四、复试方式及内容
(一)考生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以及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由招生工作小组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核验,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收费标准:复试费90元/人。
(二)体检
由考生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接受待录取后一周内将有效体检报告(距复试日期三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寄送至我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包括三部分内容,满分为300分:专业综合测试(100分)、英语口语与听力(50分)、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150分)。每位考生复试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复试顺序如下:
(1)专业综合测试(100分)
专业综合测试不进行笔试。由命题小组命制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以问答形式进行。测试试题随机抽取。
专业综合测试科目及参考书:
交通运输工程学:可参考《交通运输工程学》 沈志云 编著
运筹学:可参考《运筹学》 清华大学出版社
飞行性能及空气动力学:可参考《飞机性能工程》和《空气动力学》
计算机综合:可参考《大学计算机基础(第五版)》龚沛曾,杨志强 高等教育出版社
系统分析及控制,可参考软件工程实践者的研究方法 机械工业出版社;UML系统分析与设计教程 人民邮电出版社
考生可任选其一,不得与初试考试科目相同。
(2)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50分)
重点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以及专业表达能力,测试试题随机抽取。
(3)综合素质面试(150分)
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想品德、举止和礼仪等。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总成绩/5。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
总 成 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
(五)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都相同时,按照复试专业综合测试成绩排序。
(3)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与申诉
学院监督投诉电话(学院党委办公室)022-24092907。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