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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十二五”期间“本科教学工程”,根据《市教委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和第七届天津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申报工作的通知》(津教委高〔2013〕22号)文件通知,结合我校各单位近年教学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教务处组织开展天津市教学团队的申报、推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选范围
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以教研室、研究所、实验室、教学基地、实训基地和工程中心等为建设单位,以课程或专业为建设平台,在多年的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方面成效显著。要求在团队带头人、教学工作、教学研究、教材建设、运行和管理机制等方面业绩明显。
二、推选程序
1.团队申报:各教学单位领导负责确定参评团队,也可组成跨单位的联合团队,每个单位推荐团队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根据《2013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评选办法》,由团队负责人组织人员凝练材料,填写《2013年天津市级教学团队推荐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通过后于11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周立春,联系电话:2125。
2.学校推荐:11月12日学校开始组织专家审查推荐材料,审批推荐团队,11月14日前完成材料定稿,并报到天津市。
获得天津市级教学团队称号的团队和教师将列为学校重点支持对象,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