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级工商管理类专业学生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根据《经济与管理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的规定,经过专业分流摸底、专业容量公式、专业成绩排序公示、专业志愿自主申报等多个环节,现2019级工商管理类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已全部完成,现将相关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5日至3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反映,亦可直接向分流工作主管领导反映。
辅导员郭娜:24092648;办公地点:南十九公寓115办公室;
分流工作主管领导:吴老师:24092463;崔老师:022-24092078。
专业分流结果参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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