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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为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维护学院良好形象。经2016年11月14日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在我院行政管理及教育辅助岗中,贯彻落实《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行为规范》,请大家遵照执行,并给予监督和支持!
《经济与管理学院行政管理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升学院整体形象。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我院行政管理人员日常工作行为规范如下:
1、加强学习,团结同志,增强自身的政策观念、管理能力、执行能力;全体行政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做好本部门的及分管的具体工作,同时也要互相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
2、牢记作为教师的第一职责,加强师德师风及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作风民主正派,主动接受师生监督。
3、牢固树立勤俭节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养成相互提醒的习惯,办公室最后一人离开时要断水、断电、锁门,将重要文件和物资归位,防止出现泄密等安全事故及隐患。
4、全体行政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有事请假,杜绝迟到、早退、旷工现象。
5、上班时间各办公室电脑只可服务于教育教学活动,严禁利用电脑从事电脑游戏、网络聊天、炒股等与教学工作不相干的活动,各分管领导应不定时进行督查。
6、要按时参加会议,做好会议记录,会议期间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言谈说笑,不得接打手机,手机要置于振动或关闭状态。
7、学生家长或其他来访人员到学院办事、咨询,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推诿,应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8、坚决执行“工作日午间禁止饮酒”的规定,对违规者将按有关文件精神做严肃处理。
9、我院行政管理人员应带头将各自交通用具停放有序,并停放于划定车位内。
10、应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办公场所卫生应按时清扫,始终保持卫生整洁。
学院其他教辅人员工作要求应参照上述规范执行。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