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4级同学:
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培养学生专业选择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4级大类培养学生专业选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25年9月6日前在校2024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培养学生。
二、专业方向
 
  
   | 大类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方向 | 预计规模 | 
  
   | 航空航天类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民航发动机设计与适航 | 200 | 
  
   | 民航发动机维修与工程(产教融合) | 120 |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大飞机系统与制造工程 | 200 | 
  
   | 飞机维修(产教融合) | 80 | 
  
   | 机械电子工程 | 航空机电液传动与控制 | 40 | 
  
   | 航空机电维修工艺与装备 | 40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航空材料工程 | 30 | 
  
   | 先进复合材料 | 30 |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80 | 
  
   |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 
 | 40 | 
 
三、分流流程
1.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2.公示转专业、定向生等学生名单
3.公示符合第一批分流条件的学生名单
4.所有分流学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实行顺序志愿设置。每名学生须按要求填满所有专业及方向志愿,并分别对填报志愿进行明确排序,保证所选的每个志愿均不一样。为满足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须服从专业内方向调剂。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由学院选择工作小组调剂安排进入相应专业、方向。
5.专业录取
专业接收分批次进行。各批次专业接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排序。
6.公示
录取结果公示
 航空工程学院专业选择工作小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