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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工程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5-09-04

各位同学:

按照学校关于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航空工程学院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2025年9月5日,学院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推免工作细则,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作为本学院开展推免工作的依据,并在本学院推免工作开始前通过学院网站等途径及时向本学院学生公布实施。

2.2025年9月6日8点-9月8日下午15点:满足推免条件的学生,持《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正式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英语六级证书、获奖证书等)到学院教务科报名。

3.2025年9月9日-9月11日:学院审核、遴选,以及1天的遴选结果公示。

4.已参加本学院推免遴选,但对学院遴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学生,可在本学院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持《taptap下载安装安卓**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附件4)提请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复议。复议结果将在学院推免名单报教务处之前告知申请人。

5.2025年9月12日:向学校报送拟推免名单等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 专项推免工作(研究生支教团)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生仅可在非专项推免和专项推免(研究生支教团)中选择其一进行申报。

2.“推免细则”(附件1)中“全校通用高水平竞赛”加分类型的竞赛项目,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按照截止申请时,学生参加竞赛实际获奖所在年度该竞赛是否纳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发布的竞赛名单作为加分依据;同一竞赛名称变更按同等标准执行。

3.“推免细则”中第十条“学习成绩”的计算,根据2024年9月发布《关于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处函[2024]143号),通知发布前(即2023-2024-2学期及以前)取得的成绩,按第一次正常考试、重修或选考中高分进行绩点计算;自通知发布后(即2024-2025-1学期及以后)取得的成绩均以第一次正常考试成绩为准,重修、选考成绩不参与计算。

附件:

1.航空工程学院推荐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细则

2.2026年推免名额分配表

3.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

4.taptap下载安装安卓**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

航空工程学院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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