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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 选择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9-05

全体2023级同学:

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3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选择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24年8月29日前在校2023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学生。

二、专业方向

三、分流流程

1.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2.公示转专业、定向生等学生名单

3.公示符合第一批分流条件的学生名单

4.所有分流学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实行顺序志愿设置。每名学生须按要求填满所有专业及方向志愿,并分别对填报志愿进行明确排序,保证所选的每个志愿均不一样。为满足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须服从专业内方向调剂。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由学院选择工作小组调剂安排进入相应专业、方向。

5.专业录取

专业接收分批次进行。各批次专业接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排序

6.公示

录取结果公示。




                      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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