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同学:
按照《航空工程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2级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学生分流工作的志愿填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范围
所有参与分流的学生(已确定专业的学生,按照确定的专业选择专业,方向需按照下面“第三条”要求选择)。
二、填报时间
2023年9月15日上午10点-2023年9月18日中午12点
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
三、填报内容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实行平行专业志愿设置。每名学生须按要求填满5个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填写一个优选方向(该专业另一个方向将被默认为第二选择方向),并在志愿表单内按照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为满足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须服从专业志愿内方向调剂,飞动、飞制专业的产教融合方向按相关容量接收规定执行。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调剂安排进入相应专业、方向。各专业方向预计人数如下表,最终以实际情况为准。
表2
大类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方向 |
航空航天类 |
飞行器动力工程 |
民航发动机设计与适航 |
发动机维修与工程(产教融合) |
飞行器制造工程 |
飞机系统维修设计与再制造 |
飞机维修(产教融合) |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
|
机械电子工程 |
航空机电液传动与控制 |
航空机电维修工艺与装备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航空材料成型与控制 |
航空复合材料与工程 |
四、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系统在钉钉智能填表中完成。
2.请大家严格按照填报要求完成志愿填报。
五、技术咨询
地点:学工办
电话:徐老师15822633592,张老师17302285998
航空工程学院分流工作小组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