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3级同学:
按照《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3级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类专业分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流范围
2024年9月20日前在校2023级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类专业学生。
二、分流专业、方向
 
  
   | 大类招生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名称 | 分流专业方向 | 人数 | 
  
   | 电子信息与电气自动化类 | 通信工程 | 
 | 160 | 
  
   | 电子信息工程 | 航电工程方向 | ≥120 | 240 | 
  
   | 机务工程方向(产教融合) | ≤120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航空电气方向 | ≥120 | 240 | 
  
   | 机务工程方向(产教融合) | ≤120 | 
  
   | 自动化 | 
 | 90 | 
  
   | 物联网工程 | 
 | 40 | 
 
三、分流流程
1.公示符合第一批分流条件的学生名单
2.公示转专业、复学、定向生等学生名单
3.公示学生学业成绩
4.所有分流学生填报专业、方向志愿
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和发展需要填报专业志愿,志愿实行平行专业志愿设置。每名学生须按要求填满所有专业志愿,每个专业填写一个优选方向(该专业另一个方向将被默认为第二选择方向),并在志愿表单内按照先后顺序依次选择。为满足学校相关规定要求,学生须服从专业志愿内方向调剂。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学生将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调剂安排进入相应专业、方向。
5.分流
按照排序优先、遵循志愿。各专业进行不同批次分流。
6.公示
录取结果公示。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