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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5-09-29 [来源]: [浏览次数]:

为了做好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依据《taptap下载安装安卓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2026年推免生复试工作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和统筹管理;各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材料审核专家组负责考生材料审查;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全面负责复试期间本学院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和任务落实等工作;监督检查组负责学院复试考核录取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确保推免接收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保证整个接收过程平稳、有序、零差错。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督察,加强对考试录取工作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平公正。

二、接收条件

1.符合我校推免生招生章程的基本条件,获得在读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学生,且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端正;

3.有较强的创新与研究意识及相应能力;

4.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违法违纪处分的记录。

5.若在国际、国家级竞赛中获得较高层次奖励或在正式高水平刊物发表过论文或参与较高水平科研项目,可优先招收。

三、接收流程

(一)报名

1.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前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tm/),向我校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审核申请信息,实行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申请人名单经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

(二)材料审核

推免生申请材料将由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进行审核。材料审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满分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

学校依据以上名单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接受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学院推免复试。

材料提交清单如下:

1.身份证和学生证。

2.填报《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有关个人信息(模板在taptap下载安装安卓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界面下载)。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5.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和证明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业务及其他特长等方面的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学生工作部门或所在院系部门公章)。

6.《taptap下载安装安卓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模板在taptap下载安装安卓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上传界面下载)。

上述材料请在报名申请后,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https://yjszs.cauc.edu.cn/硕士考生登录界面在线提交,账号密码见登录界面。




(三)组织复试

1.复试安排

我院拟于109后启动推免生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关信息将在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网址: //www.txwl-cf.com/aqxy/yjs/yjszs.htm

2.复试方式

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将采取线下试的形式进行。

3.复试联系人

张老师 022-24092135

4.复试考核

1)复试包括三部分内容,满分为300分:专业综合测试(10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5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50分)。

2)复试成绩=(专业综合测试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

3)每名学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复试录取

1.录取原则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60分以下即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取得推荐资格并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在复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2.待录取通知

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为待录取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

1)收到待录取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接收待录取通知的视为放弃推免生录取资格。

2)考生同意待录取后,我校一律不再取消。

四、信息公开

学院对申请材料客观独立打分成绩和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经查属实,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监督

学院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02224092365 邮箱:zgmhdxaqjw@163.com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执行。若与上级文件、规定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方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我校录取的推免硕士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优先申请硕博连读。

(二)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所提交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四)凡已被推荐接收的学生在本科毕业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截止于2026年新生报到时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的;

2.有违纪处分记录的;

3.体检不合格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

5.被推荐人存在其他事由,我校认为不适宜接收的。



安全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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